巴生中华独中 - 舞蹈社

星期六, 5月 12, 2007

舞蹈社章程

干部名单

指导老师:凌秀眉
负责老师:黄香萍

主席 郑舒梅,魏涵蕾
见习副主席:吴玉婷
文书 魏涵蕾
财政 郑玉云
总务 叶美琪
部落格 黄君敏


宗旨

1 推广健康文艺活动
2 发扬舞蹈艺术
3
培养同学的领导,组织能力


组织

A.校方将委派一位负责老师来领导及推动本社团一切活动
B.主席由高三顾问或负责老师推荐选出;副主席则由现任主席,卸任主席,负责老 师,高三顾问推荐讨论并选出
C. 各执委由负责老师,现任主席和卸任主席讨论并选出
D.
执委会设主席,副主席,文书,财政,总务与卫生,康乐,及基本动作指导员


入团资格

A.凡本校在籍学生,对舞蹈有兴趣者,即可向联课处申请成为会员
B. 必须有积极,纪律良好的行为
C. 必须遵从本社团一切团规
D. 必须缴交本社团所定下的团费
E.
必须积极参与任何活动,演出和练习


会议

A.每年必须召开两次检讨大会
B.执委会议2个月召开一次,议程将由文书3天前排除,执委必须准时出席会议
C.未能出席者必须在会议前一天告知会议召开人
D.在会议进行时,任何人可以做私人事务
E.各类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到者出席,会议方才有效
F.一般讨论事项必须半数以上出席者通过方才有效;重大讨论事务则必须2/3以上出席者通过才方才有效
G.必要时,主席可召开临时会议并担任会议主